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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通州检察院对一起宅基地纠纷申诉案件,采取三个步骤,积极做好息诉工作。
一是做申诉人所在村委会及其亲属的工作。针对申诉人年逾60岁,案件移送通州检察院后多次打电话或来访,言辞激烈,态度蛮横、固执等特点,协同乡镇司法所与申诉人所在村委会及亲属进行沟通,对申诉人生活状况、性格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掌握,有针对性地做好对村委会及申诉人亲属的争取工作。双方明确表示愿从不同角度予以配合,协力做好申诉人的工作。
二是针对申诉人居无定所又联系不畅的特殊情形,会同申诉人所在镇司法所出面协调村委会做申诉人亲属的工作,由申诉人亲属代为签收文书,并负责做申诉人的解释工作。
三是协商解决申诉人的后顾之忧。在村委会组织召开由司法所领导、村干部及申诉人亲属参加的座谈会,协商息诉办法,并探讨为申诉人解决养老保险、低保待遇等实际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