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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生车祸脑颅受损初中生获赔九万元
2009-05-21    文章来源:北京市通州区人大


发生车祸脑颅受损初中生获赔九万元
作者:窦娟  发布时间:2009-04-29 11:04:12

    因为一场车祸,造成初中二年级学生颅脑受损,成绩直线下降。近日,学生家长将肇事司机、保险公司等告上了法庭,该案在通州法院张家湾法庭进行了公开审理。
    2008年4月8日的清晨,初中二年级的学生小跃像往常一样骑自行车去上学,途中被一辆中型货车撞伤,小跃当即陷入了昏迷中。随后,小跃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,后被诊断为颅脑闭合性损伤、脑挫伤、硬膜下血肿等。经紧急抢救,小跃在昏迷10天后苏醒,一个多月后出院,经司法机关鉴定小跃的伤为十级伤残。
    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小跃与货车司机为同等责任。在小跃住院的一个多月中,货车司机家属不仅承担了所有医疗费用,而且每天探望小跃。虽然如此,身体恢复健康的小跃却开始面临一个新的问题。
    小跃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,在学校获得过不少奖杯奖状。但出院后的她和以前相比变化很大。“原来英语成绩在班里排第一,现在英语成绩才60多分”,小跃的母亲说,“全家的希望全在她身上了,我现在倾家荡产也愿意,就想换回我孩子以前的脑子”。
    经审理,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的部分诉讼请求,判令被告给付小跃护理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交通费、补课费、营养费、残疾赔偿金、伤残鉴定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九万余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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