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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设置
2012-2-8


一、机构:

三室五委:办公室、代表联络室、研究室、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、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、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、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、农村工作委员会。

办公室下设:信访办公室(副处级)、文秘科、行政科、人事科、督查科

政研中心(全额拨款事业单位,正科级)

二、人员构成:

1、干部编制34人,实有干部34人,其中正局2人,主任1人,巡视员1人;副局6人,副主任4人,原副主任2人;正处10人,领导职务8人,非领导职务2人;副处9人,领导职务7人,非领导职务2人;正科3人,领导职务1人,非领导职务2人;副主任科员1人;科员3人。

2、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人,实有2人,其中主任1人,科员1人。

3、工勤人员编制11人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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